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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辦法
108-2通識教育核心課程報告評選及獎勵要點
第一名:每向度一名,獎金新台幣1,500元,獎狀一幀。 第二名:每向度一名,獎金新台幣700元,獎狀一幀。 第三名:每向度一名,獎金新台幣300元,獎狀一幀。 佳 作:每向度五名,獎金新台幣100元,獎狀一幀。
(一) 收件截止日:延至109年5月18日下午5點前。 (二) 揭曉:延至109年5月29日。
(一) 文稿收到後立刻進行編號,由本中心聘請教師進行評審工作。 (二) 所有稿件一律密封,屆時送本評審委員審閱。凡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從缺;例如:第一名從缺時,評審委員們得視作品水準,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範圍內,酌量減少或增加錄取第二名若干名。
(一) 一律以電腦打字,稿件不可有任何註記符號、姓名、學號。 報告格式規定如下(投稿請使用格式範例撰寫):
(1)書籍或文章的閱讀動機 (2)獲得書籍或文章啟發的章節內容 (3)反思自己的論述或觀點 (4)參考文獻 (二) 報告請繳交紙本,請教師於期限內親赴通識教育中心繳交。每參選一類請填寫一份「報名表」,報名表請至中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網頁下載。 (三) 得獎者需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並授權同意得獎作品可於本校網頁進行公開展示、複本可於本校校內進行公開傳輸及複本可於校外宣傳活動成果等事項。若不同意上述事項者,作品請勿參選。 (四) 由核心課程授課教師推薦,每學期每班1~3篇。 (五) 收件地點:請核心課程授課教師將參選報告以A4牛皮信封裝袋,封面請註明「通識教育核心課程報告推薦」繳交至中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M302)或以郵寄「(30012)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通識教育中心」收。 六、審查基準 (一) 完全符合本要點之規定 (二) 段落分明 (三) 要有自己的觀點與論述 (四) 須以文章或書籍為限 七、注意事項: (一) 所有作品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二) 投稿作品禁止抄襲。 (三) 作品字數不符、影印模糊,或未按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四) 得獎同學請於5月29日中午12時之前,親赴通識教育中心辦理簽名與領獎手續,若逾期則該筆獎金及奘狀將被取消,並移為本中心其他用途經費。 (五)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於本中心網站公告。連絡電話:(03-)5186604蔡欣潔小姐、(03-)5186615簡含霓小姐。 八、 本要點經通識教育中心發展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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